各二级学院、各处室:
根据北京市教委、北京市民政局关于章程修订的要求,依照《民办非企业单位(法人)章程示范文本》,对学校章程进行了修订。拟修订内容如下:
条 款 | 修改前内容 | 修改后内容 |
第三章 第十条 | 本单位设理事会,其成员为9人。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。 | |
第三章 第二十条
| 本单位设立监事会,其成员为3人,监事长为召集人。 | 本单位设立监事会,其成员为5人,监事长为召集人。 |
教职员工如对本次章程修订有不同意见或建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学校办公室邮箱:dangzhengban@bjbuft.edu.cn,联系人:刘春美,电话:13699123432。本次章程修订完毕后经学校党委审定、理事会表决通过后,由学校指定专人至教育行政部门及登记管理机关履行备案手续。
特此公告。
北京金融科技学院
2025年12月5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