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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金融科技学院关于章程修订的公告

发表时间:2025-09-12

各二级学院、各处室:

根据北京市教委、北京市民政局关于章程修订的要求,依照《民办非企业单位(法人)章程示范文本》,对学校章程进行了修订。主要修订内容如下:

修改前内容

修改后内容

章程名称

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(法人)章程

北京金融科技学院(法人)章程

第一章

第一条

本单位的名称是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(以下简称本单位)

本单位的名称是北京金融科技学院(以下简称本单位)

第二章

第七条

(二)推荐理事(以下简称理事)和监事;

(三)有权查阅理事会(以下简称理事会)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。

(二)推荐理事和监事;

(三)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。

教职员工如对本次章程修订有不同意见或建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学校办公室邮箱:dangzhengban@bjbuft.edu.cn,联系人:刘春美,电话:13699123432。本次章程修订完毕后经学校党委审定、理事会表决通过后,由学校指定专人至教育行政部门及登记管理机关履行备案手续。

特此公告。


北京金融科技学院   

2025年9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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