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保卫处
2014届毕业生:2014届毕业生离校在即,为保证 2014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毕业生离校的户口迁移工作将于6月20日开始,各系部通知毕业生将已借出的户口卡于6月20日前送还保卫处户籍室,以备核对整理。户口卡未归还的毕业生,将无法办理户口迁移,以致无法落户,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。 二、自6月10日起,毕业生户口将冻结,不再办理借用事宜。退出就业分配出国留学的学生,如需办理出国签证,需持本人证件及申请表,到户籍室办理借用手续。 三、凡应届毕业生办理与用人单位面签、求职、资格审查等就业事宜时,保卫处仅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。 四、应届毕业生在与落户单位或落户地派出所确认户口迁移地址后,仔细填写并向就业指导办公室提交户口迁移地址信息。迁移地址必须写明直辖市、县(区)或省(自治区)、市(县),同时写落户单位详细地址或原籍详细地址,且不能出现“XX派出所”字样。其中: (一)凡毕业后出国或到港澳台继续就读的学生,离校时户口一律迁回原籍所在地; (二)暂无就业单位、回省二分的毕业生,户籍地址按迁入学院时原籍地址迁出; 五、保卫处将分期分批把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发放到各系部,再由各系部发放到学生本人手中。学生在拿到迁移证后须认真核对。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保卫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四日 |